经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纺厂及周边350402-01-H-02、350402-01-H-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编号 |
土地名称 |
出让 面积(㎡) |
计容建筑 面积(㎡) |
土地出让用途 及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拍卖起 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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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0P001 |
梅列区三纺厂及周边350402-01-H-02地块 |
35292.47 |
≤112930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用地,出让年限4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
<3.2 ((并>1.0) |
≤25% |
≥25% |
<100米(主楼层数≥11层,裙楼层数≥2层)。 |
67000万元 |
13400万元 |
具体出让条件、规划条件详见该地块拍卖出让方案及规划设计条件 (条字第2020--001号) |
2020P002 |
梅列区三纺厂及周边350402-01-H-03地块 |
11137.28 |
≤26720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用地,出让年限4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
<2.4 ((并>1.0) |
≤25% |
≥25% |
≤70米 |
14500万元 |
2900万元 |
具体出让条件、规划条件详见该地块拍卖出让方案及规划设计条件 (条字第2020--002号) |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在本市有未解决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
(二)土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三明市区的,须在竞得土地后两个月内,在梅列区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并在梅列区纳税。
(三)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竞买申请资格或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三明市区土地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四)土地竞得人不得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竞买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合作开发本项目。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
三、付款方式
第一期:土地拍卖成交后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50%(含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第二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整倍数,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29日,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17: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4月29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4月30日10时00分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8-7500637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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