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明征启公告〔2020〕43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10-30 17:28

  为实施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启动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布溪,总用地面积8.1305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征收土地权属情况 

  项目用地涉及岩前镇岩前村集体土地8.1305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启动征收时间 

  拟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由三元区岩前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岩前村委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由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期限为10日。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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