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启动福建元立工贸有限公司预申请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元区大坂现代物流园,总面积3.2346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项目规划意见红线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福建元立工贸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产业用地项目(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征收土地权属情况
项目用地涉及白沙街道台江村集体土地2.354公顷、城关街道城东村集体土地0.5963公顷、富兴堡街道城南村集体土地0.2843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启动征收时间
拟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由白沙街道、城关街道和富兴堡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台江村委会、城东村委会和城南村委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由三元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城关街道和富兴堡街道办事处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期限为10日。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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