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明征启公告〔2021〕4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2-02 17:22

  实施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启动万寿岩景区旅游道路提升项目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使用)土地位于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总面积1.1235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万寿岩景区旅游道路提升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征收土地权属情况 

  项目用地涉及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集体土地0.9577公顷;使用三元区国有土地0.1658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启动征收时间 

  拟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由岩前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岩前村委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由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期限为10日。 

  特此公告。 

    

  附: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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