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现就三钢超载运转场所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
三钢超载运转场所项目,位于梅列区列西街道列西村和小蕉村,东至山地、南至山地、西至山地、北至道路。详见三钢超载运转场所项目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列西街道列西村集体土地0.079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793公顷;拟征收列西街道小蕉村集体土地0.2229公顷,其中:林地0.0581公顷,建设用地0.1648公顷,合计0.3022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未承包到户,由村集体统一经营。
本项目征地范围内地上无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梅政文〔2017〕23号)的规定,同时执行本市制定的文件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列西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67.25万元/公顷,小蕉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17.4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非经济林地0.25,建设用地0.1。
本项目征地范围内地上无建(构)筑物,不涉及房屋拆迁。
四、安置途径
1.涉及林地、建设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本次征地不涉及个人房屋征收,不需落实拆迁安置房等相关问题。
2.本次征地不涉及耕地,不需安置农业人口。
五、异议反馈
小蕉村委会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列西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列西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附件:三钢超载运转场所项目勘测定界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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