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启动三元区小蕉片区第二供水工程项目杉板坑引调水工程及砂坪水库清淤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元区陈大镇砂蕉村,总面积0.1714公顷;01地块面积0.0233公顷,东至山地,西临小溪,南至小溪,北临山地;02地块面积0.0541公顷,东至山地,西临山地,南至小溪,北临山地;03地块面积0.094公顷,东至山地,西临山地,南至山地,北临山地;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三元区小蕉片区第二供水工程项目杉板坑引调水工程及砂坪水库清淤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该项目属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征收土地权属情况
项目用地涉及陈大镇砂蕉村集体土地0.1714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启动征收时间
拟于2021年8月18日至 2021年8月24日,由陈大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陈大镇人民政府和砂蕉村委会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由陈大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