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22P06)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4-24 11:23

  经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明生态新城E-01(加油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土地名称

出让

面积(㎡)

容积率

计容建筑

面积(㎡)

土地出让用途

及年限

拍卖起

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2022P06

三明生态新城E-01(加油站)地块

5359

<0.35

≤1870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出让年限4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3800

760

具体出让条件、规划条件详见该地块拍卖出让方案及规划设计条件(条字第2022-004号)。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土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三明生态新城的,须在竞得土地后两个月内,在三明生态新城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并在三明生态新城纳税。

  (三)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土地竞得人不得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竞买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合作开发本项目。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竞买申请资格或竞得人资格。

  三、付款方式

  土地拍卖成交后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四、该地块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小于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11日,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17: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2年5月11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5月12日10时00分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13328591800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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