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明市城乡规划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市规划局 时间:2018-07-25 16:36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建)决〔2018〕1 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全市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组织规划审批、备案、公开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2个派出机构(梅列规划分局、三元规划分局),2个直属事业单位(市城市勘测管理站、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经费性质全部为财政核拨方式,人员编制数40名,在职在岗人数38名,退休人员8名。

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城乡规划局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15

14

市城市勘测管理站

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20

20

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全力推进规划编制

    1.开展“城市双修”总体规划编制及5个专题研究。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城市双修”总体规划编制,围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两大主题,五个专题,十个方面的内容,梳理出总投资95.5亿元的107个项目。7月,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58个“城市双修”试点城市之一。10月和9月,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城市双修”总体规划。中规院在编制“城市双修”总体规划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公共服务设施整治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及公共停车系统整治提升、沙溪一河两岸文化景观修复与提升、城市公共绿化系统的修复与提升、山河通廊与山前地区的综合整治提升等五个专题研究,为我市建设“现代山水名城”在规划层面提出了实现路径。12月,“城市双修”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2.完成三明市总规修改。年初按市政府要求启动总规修改工作,总规修改专题评估报告评审稿经专家技术审查通过、总规修改成果经省厅审查通过后呈报省政府,并获批准实施。

    3.控规覆盖率有效提升。启动编制《三明中心城区350402-03单元(徐碧—碧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三明中心城区350403-08单元(富兴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位控规,其中,《三明中心城区350402-03单元(徐碧—碧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提交成果稿,《三明中心城区350403-08单元(富兴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4.专项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开展《三明市中心城区(梅列、三元主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明市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完成编制,并通过技术审查;组织召开《尤溪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永安市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技术审查会,并通过技术审查,报省厅备案。

    5.美丽乡村规划水平全面提升。着力提升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水平。在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础上,主动与省规划院专家技术团队沟通对接,对永安市青水乡丰田村、宁化县安乐镇黄庄村、建宁县均口镇岭腰村和将乐县漠源乡伍坊村等四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进行规划提升服务指导,大力推进“中央红军村”相关规划设计工作,全面推开以“美丽乡村”为主题的规划设计方案优化提升工作。同时,积极完善村镇规划编制经费申报工作,共获补助经费404万,全市美丽乡村规划编制提供经费保障。逐步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工作,着力打造三明历史名镇名村的美丽画卷以贯彻落实《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为契机,完成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其中宁化县石壁镇、将乐县万全乡良地村、三元区岩前镇忠山村及明溪县胡坊镇肖家山村被列为省2017年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大力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宜居环境建设规划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前期分析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在规划中真正做到“产、城、人、文”有机融合永安石墨小镇和明溪药谷小镇创建规划已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二)着力强化城乡规划管理

    《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在塑造城市文化、打造城市记忆、提升城市形象的理念中,形成了三明城市总体发展思路:南北拓展新城,中部提升旧城,把市区建成生态景区,节点造成文化景点,建设“现代山水名城”。

    1.南拓北扩方面

依托北部新城、南部新城和生态新城区域性服务中心建设,推进重点板块建设,台江片区、东霞片区、贵溪洋片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得到有力推进,进一步拓展城市建设空间,做大做优三明城区

    2.旧城提升方面,结合“城市双修”工作,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修补,对城市生态进行修复,优化文教卫、养老设施等配套设施项目。重点推进沙溪河两岸公共自行车道路工程、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本土文化廊、贵溪洋生态公园、马道山-新田巷棚户区改造、省一建棚户区改造、华坪山静养文化公园、瑞云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小蕉工业园区生活配套服务区、贵溪洋路网、洋溪幼儿园、三中教学楼、附小综合楼等项目建设。

    3.亮点打造方面

紧紧围绕“历史是根、文化是魂、房屋是体、水是脉、是容、绿是妆”的规划理念,注重留文留魂,在市区及周边规划策划一系列闽学文化景观,建设闽学物化展示载体,推动四条“十里文化景观廊道”(即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沙县湿地公园十里生态文化景观道、岩前十里万寿文化廊、紫云十里闽学静修步道)的建设,形成三明独特的闽学文化大景观,提升三明城市魅力。

    4.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方面

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排水防涝、内河整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梅列城区重点路网节点、市区与绿道连接线建设、排水防涝及污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等专项设施规划,以指导市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三明市中心城区(梅列、三元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三明市中心城区(梅列、三元主城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及《三明市中心城区(梅列、三元主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列东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贵溪洋溪(快速通道至沙溪汇合口段)河道整治、三明市区第二供水工程贵溪洋水厂等项目有序推进。

    (三)大力提升城乡规划服务

    围绕“五比五晒”活动主题,深化“规划有矩,服务无距”党建服务品牌创建,积极探索“用心思考、热心解疑、贴心服务、让群众放心”的“四心”服务机制,稳步提升规划服务水平。全年共受理审批项目532件次,办结532,办结率100%(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8件,建筑方案(含总平面图)108件,规划方案32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变更66件,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47件,核实整改22件,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25件,建设项目开工前验线49件)。提前办结420件,提前办结率79%。

    1.简化办事流程

结合我局审批工作实际及各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告知单等进行梳理,共精简审批事项近20项,实现审批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优化了审批流程,实现审批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材料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

    2.提升服务效能

    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通过开展“全程网办”、“邮递服务”等多样性的服务,打造“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审批软环境,目前,84%的审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所有审批事项均支持“邮递服务”。同时,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机制”和“周末预约无休机制”,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业务,践行“马上就办”,对不能办理的事项做好一次性书面告知,让办事群众少跑路,以扎扎实实的制度,优化服务环境,推进项目进度。

    3.健全服务机制

    一是提前介入。在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被委托人宣读并发放《建设项目规划手续提示告知书》,详细告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要办理的公示、验线、变更、验收等相关流程;同时,利用建设项目现场放样的机会,做好普法工作以及技术指导工作。二是主动对接在规划审批服务的办理过程中,主动与相关业主联系,主动跟踪服务项目的进展和筹备情况,提供规划咨询服务,做到提前介入为项目业主服务,并按照规划要求对项目业主进行引导,使项目业主少走弯路三是全程服务。邀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在项目放样现场召开规划交底会,明确规划流程及各方主体责任,通过宣讲违法建设典型案例、剖析城乡规划领域易发违法违规风险点等方式,告知法律后果。今年以来,共服务碧桂园、中粮壹号院、富力爱丁堡、恒大御府、永嘉新天地等29个项目。

    4.推行“阳光规划”

    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开,通过健全完善规划网站建设、现场公示等形式,公开公示规划编制、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等详细情况,建立规划公开公示常态机制,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大力推行阳光规划、大众规划,推动规划进网络、规划进社区、规划进展馆,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服务载体更加丰富。按照“四下基层”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挂村帮扶工作,重点围绕技术帮扶、项目带动、团队建设等方面,为挂钩帮扶村带去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促进村财增收和村民增富。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年初结转结余772.14万元,本年收入 1331.6 万元,本年支出 1555.0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8.67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1331.6万元,2016本年收入1125.6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05.92万元,增长18.29%。财政拨款收入133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770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1555.0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增加904.26万元,增加149.26%。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512.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3.73万元,公用支出145.35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72.98万元。

    2. 项目支出43.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55.08万元,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64.7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74.37万元,增长37.5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202)2.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上升217.39%。主要原因是驻村蹲点干部专项补贴增加。

  (二)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17.1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资及调入人员增加,工资的增长相应单位缴交医保金基数增加。

  (三)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530.1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4.74万元,增长19.02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72.9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86.87 万元,上升369.0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土地开发支出(212080222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20万。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例如城市双修规划、地下管廊规划、地下空间规划、海绵城市规划等

    (二)城市建设支出(2120803)20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8.89万元,上升10.15 %。主要原因是从城市建设预算指标支出的规划设计专项支出增加

  (二)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120806)402.98万元,2016年增加402.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例如城市双修规划、地下管廊规划、地下空间规划、海绵城市规划等

  (三)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安排支出(2120999) 45万元,比2016年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展览馆VR体验项目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2.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88万元比2016减少2.48万元,同比降低19.41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71万元,主要用于位同志应省厅邀请赴澳洲参加小城镇文化建设交流活动。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5.53%,主要是:本年出境学习交流人数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4.17万元。累计接待26批次、接待总人数264人。主要用于城市规划业务的对接、评审、检查等方面的接待,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9.35%,主要原因是:因公接待的业务量基本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35万元,比2016年增长70.98%,主要是公务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全市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组织规划的审批、备案、公开工作。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7年我局收入预算为343.97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43.9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3.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6.90万元,公用支出15.52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55万元。

    2017年我局决算收入13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7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55.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3.7万元,公用支出1018.33万元,项目支出43.02万元。

   (2)项目基本情况

    经三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城乡规划局部门业务费11.55万元。三明市城乡规划局部门业务费所包括的项目为物业管理费5万元,一书两证费2万元,规划检查费用3.5万元,数据传输费1.05万。

    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城乡规划检查、监督指导“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等项目绩效总目标:促进社区和谐,美化城市环境,维护城市规划管理秩序。

    主要效益:改善办公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分摊城市夜景电费等,监督指导城乡规划工作,保证单位数据畅通,便民服务全面落实。

    2、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1.55万元,总投入11.55万元,资金到位11.55万元,实际使用11.5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评价2017年三明市城乡规划局部门业务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通过获取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实施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部门业务费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部分指标超额完成。具体如下:

     ①、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②、成本目标:5万元物业管理经费用于物业管理支出,   3.5万元经费用于城乡规划检查支出,2万元用于一书两证支出,1.05万元用于数据传输支出。目标完成100%。

     ③、产出数量目标:2018年全年开展16次城乡规划检查,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④、产出质量目标:2018年通讯数据传输畅通无事故、便民服务落实,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⑤、社会效益目标:2018年该项目实施后,我局分摊明宇大厦城市夜景电费,美化城市环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00%。

     3、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中存在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情况,第三季度才将用于物业管理费专项资金申请支出,城乡规划检查的实际实施月份晚于计划月份。由于年初未对预算做好细化分配,各项工作开展进度不合理,面对突发情况等无法及时充分解决,造成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2绩效目标的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不够全面,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部门业务费资金量相匹配程度不高,一书两证的费用部分用于城乡规划检查和物业管理费,未能很好地体现部门业务费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情况。

    (3、对部门业务费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没有采取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在日常工作中未能很好的落实资金使用部门执行的主体责任,对部门业务费使用过程的跟踪检查缺乏有效措施。    

    4、有关建议

   (1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把预算执行工作列入单位重点工作,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亲自安排、亲自监督,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序的前提下切实做早、做细、做好本单位的预算细化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度实施,避免出现预算执行不均衡的情况。

   (2认真总结绩效评价做法,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借鉴兄弟单位绩效目标的设置方法,结合本单位的自身特点,进一步加强与业务部门的信息沟通,设置更加全面、更加合理的绩效目标,以便更好地反映项目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情况。

   (3做好部门业务费使用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对部门业务费使用情况和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对进度缓慢的部门,及时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进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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