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9年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分局预算说明
来源:市国土局 时间:2019-02-14 09:50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负责办理辖区规划区外各项建设用地征(拨)审理报批;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执行情况、承办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地整理工作,确保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办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经费性质为财政拨款,人员编制数2,在职人数0;1个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数8,在职人数6;1个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自收自支,人员编制数13,在职人数12。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积极主动服务,为城乡建设用地需求提供有力保障;加强耕地保护,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注重安全防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夯实基础工作,完成产权产籍登记和测绘管理工作;查防并举,推进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扎实推进土地收储工作;加强素质教育,党风、行风、政风建设工作;开展普法教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各类建设用地的管理、审理和报批工作。

  (二)加强用途管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

  (三)认真实施土地整理工程,旧村复垦项目。

  (四)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和完善汛期相关制度。

  (五)开展年度矿山年检工作,抓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落实。

  (六)认真抓好日常土地登记工作和辖区范围内的测绘工作。

  (七)认真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排查化解信访矛盾。

  (八)全力推进重点地块土地收储工作。

  (九)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9年,单位收入预算为311.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1.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68万元,公用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238.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72.6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66.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6.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38.5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土地出让业务(科目)238.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国土资源保护与规划管理等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征迁工作协调,土地整治规划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相当。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万元,比2018年增加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相应变动工会经费及综合定额公用经费及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及所属的事业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未发生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未发生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我局对购买的固定资产设置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3-1、收支预算总表

  3-2、收入预算总表

  3-3、支出预算总表

  3-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分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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