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3-21 12: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闽自然资明电〔2020〕1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刻汲取“3.7”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明委办明电〔2020〕2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3月18日至6月底,为期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新时代新三明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根据2020年初开展全市地质灾害点核查排查成果,通过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时间,整合力量,全面完成37处标志为红色(含12处三明市区城市绿道边坡隐患点)和5处标志为橙色的地质灾害点阶段性工程治理计划任务(整改清单详见附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标志为黄色和蓝色的地灾点,按照地灾防治有关规定全部列入各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群测群防管理,加大地灾巡查、监测和防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三、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地灾防治原则,因自然因素引发,且适宜工程治理的,由县级政府筹措资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承担;不适宜工程治理纳入群测群防、易地搬迁和简易降险处理的,由县级政府专项列支防治经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整治工作,并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边坡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本辖区工程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分类处置原则。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综合评价,从安全、经济等方面进行论证,科学合理分类进行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即“监控一批、搬迁一批、降险处理一批,工程治理一批”。

  四、排查对象及整治要求

      ()排查对象

  组织对“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进行核实再排查;组织对涉疫场所、避灾安置点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整治对象

  全面整治危及人民生命安全,严重威胁城镇、乡村等人口集中区域的地灾点。

  ()整治要求

  对标志红色和橙色的地灾隐患点,在百日攻坚期间整治完成阶段性工程治理计划任务;对标志为黄色和蓝色的地灾点,按照地灾防治有关规定全部列入各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群测群防管理,加大地灾巡查、监测和防范力度。

  五、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331日前完成)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集中攻坚阶段(630日前完成)按照行动方案开展攻坚,按时完成既定任务。

  ()考评验收阶段(7月底完成)。组织实施攻坚任务考评验收,总结经验,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扬。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确定专门机构统筹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做到思想统一、责任落实、行动迅速、措施到位。

  ()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扯皮、不推诿,形成一盘棋推进排查整治的工作格局。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确保排查整治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将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承担自然因素造成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央、省级财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补助资金项目(自然因素)。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尾矿库(坝)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和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规范工程建设,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产生的边坡隐患治理工程和主体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其主体工程才能验收和投入使用。

  城管部门。负责市政工程及弃渣弃土场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城管部门要加强市区东侧后山绿道以及城市道路边坡等相关区域的排查、巡查和综合治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组织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红线范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做好降雨期间,县道及以下公路公共交通停运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坝头、库区、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做好相关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督促水电站运营单位、库区移民安置区及堤防所在的乡镇政府做好相关区域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校舍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部门职责,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日常监测,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落实治理资金。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排查整治任务做好资金筹措和调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补助资金。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承担治理所需费用。

  ()建立工作机制

  1.地灾隐患排查机制。协调组织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定期开展地灾隐患核查排查,全面摸清核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隐患点摸排台账,实行滚动管理,对完成攻坚任务的逐一销号退出,对新发现的地灾隐患点及时纳入台账管理。

  2.建立分级管控机制。根据地灾隐患点危险性大小、危害程度和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科学实施分级管控。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危害性很大,危及人数达50人以上,急需进行工程治理的地灾隐患点标志为红色,并在当年完成处置。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危害性大,采取降险处理等措施的地灾点标志为橙色,做好综合治理前期准备工作,分年度予以处置。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危害性较大,危及人数达50人以上的地灾点标志为黄色,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危害性较大,危及人数达50人以下的地灾点标志为蓝色。对黄色、蓝色标志的地灾点采取群测群防监控措施。

  对列入百日攻坚范畴的地灾隐患点,要加强群测群防,做好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确保安全。

  3.领导挂钩联系机制。标志为红色地灾工程治理项目,实行一位处级以上领导挂钩,挂钩领导按照一挂到底的要求,督办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及时跟踪了解地灾隐患点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数据汇总,及时填报附件有关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邓杰,联系电话:13******452。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序号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隐患

类别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单位

监管责任

部门

属地

政府

挂钩

领导

地质灾害

市委、军分区后山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截至-月-日,------

红色

2020年4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

列东街道办事处

自然资源局

梅列

 

地质灾害

梅列区高岩路明湖运动中心东侧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2020年4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

市城管局

市城管局

梅列

 

地质灾害

梅列区牧云新村左侧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2020年4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

列东街道办事处

自然资源局

梅列

 

地质灾害

梅列区武装部后山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2020年4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

梅列区建发公司

自然资源局

梅列

 

地质灾害

梅列区竹贤桥山体滑坡治理工程(编号H074)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2020年4月底完成主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

梅列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梅列

 

地质灾害

梅列区伊人桥山体灾害点治理工程(编号:H078、 H075)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2020年4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

梅列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梅列

 

地质灾害

梅列区绿道三期北线灯杆313号滑坡治理工程(编号:H001)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2020年4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全面完成

梅列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梅列

 

地质灾害

梅列区绿道三期北线灯杆226-230号滑坡治理工程(编号:H002、H003)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2020年4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

梅列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梅列

 

地质灾害

三元区新亭路263号后山滑坡群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2020年4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

城关街道办事处

自然资源局

三元

 

10 

地质灾害

三元区书香世家小区后山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2020年4月1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0年底全面完成

城关街道办事处

自然资源局

三元

 

11 

地质灾害

三元区绿道文笔环线灯杆250号滑坡治理工程(编号:H158)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三元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三元

 

12 

地质灾害

三元区绿道文笔环线灯杆198-199号滑坡治理工程(编号:H165)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三元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三元

 

13 

地质灾害

三元区绿道文笔环线灯杆199-201号滑坡治理工程(编号:H166)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三元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三元

 

14 

地质灾害

三元区啤酒厂路口绿道南线连接线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三元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三元

 

15 

地质灾害

三元区绿道南线灯杆139-135号滑坡治理工程(编号:H135)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三元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三元

 

16 

地质灾害

三元区绿道南线灯杆166-168号滑坡治理工程(编号:H151)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三元区城管局

市城管局

三元

 

17 

地质灾害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东面山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龙津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清流

 

18 

地质灾害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山边队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5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龙津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清流

 

19 

地质灾害

清流县长校镇中华客家祖山文化园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长校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清流

 

20 

地质灾害

大田县石牌镇下坂桥头边坡崩塌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石牌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大田

 

21 

地质灾害

泰宁县三中操场后山边崩塌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泰宁县三中

自然资源局

泰宁

 

22 

地质灾害

泰宁县杉城镇三里亭崩塌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杉城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泰宁

 

23 

地质灾害

将乐县余坊乡周厝村后山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余坊乡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将乐

 

24 

地质灾害

将乐县余坊村地灾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余坊乡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将乐

 

25 

地质灾害

永安市清水乡自来水厂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清水乡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永安

 

26 

地质灾害

明溪县盖洋镇常坪村陈寿行等屋后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盖洋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明溪

 

27 

地质灾害

尤溪县消防大队营区崩塌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城关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尤溪

 

28 

地质灾害

三明市尤溪县城关水南公山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5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城关镇人民政府

当地自然资源局

尤溪

 

29 

地质灾害

尤溪县城关北门社区及沈塔社区滑坡崩塌群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城关街道办事处、职业中专等

自然资源局

尤溪

 

30 

地质灾害

尤溪县西城镇麻洋村前路下岭后门汤祖参等45户屋后崩塌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全面完成

西城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尤溪

 

31 

地质灾害

沙县高桥镇高桥村黄禄炳等36户宅后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治理

高桥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沙县

 

32 

地质灾害

沙县夏茂镇月邦村黄沙桥自然村陈世振等36户房后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治理

夏茂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沙县

 

33 

地质灾害

建宁县里心镇双溪村村部边鄢桂娇等宅后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全面完成

里心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建宁

 

34 

地质灾害

宁化县安乐镇赖畲村龙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全面完成

安乐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宁化

 

35 

地质灾害

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村罗屋甲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全面完成

安乐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宁化

 

36 

地质灾害

宁化县安乐镇谢村黄竹咀崩塌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全面完成

安乐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宁化

 

37 

地质灾害

宁化县石壁镇邓坊村滑坡治理工程

采用锚杆、锚索、挡墙、排水、复绿等措施

 

红色

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石壁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宁化

 

38 

地质灾害

梅列区应急简易降险处置工程包,受益群群众320人

采用削坡减载、挡墙、排水等措施

 

橙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完成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

陈大镇、洋溪镇

自然资源局

梅列

 

39 

地质灾害

明溪县应急降险处置工程包,受益群群众180人

采用削坡减载、挡墙、排水等措施

 

橙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完成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

夏阳乡、盖洋镇

自然资源局

明溪

 

40 

地质灾害

三元区新亭路209号降险处理

采用削坡减载、挡墙、排水等措施

 

橙色

6月底落实资金和完成设计、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

城关街道办事处

自然资源局

三元

 

41 

地质灾害

梅列区陈大镇棕南村地质灾害点

采用削坡减载、挡墙、排水等措施

 

橙色

6月底完成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2021年底完成

陈大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

梅列区

 

42 

地质灾害

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侧滑坡

采用削坡减载、挡墙、排水等措施

 

橙色

6月底完成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2021年底完成

徐碧街道办事处

自然资源局

梅列区

 

43 

地质灾害

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点约260个

采取群测群防,做好巡查、监测和防范,适宜工程治理且符合省级资金补助的地灾点,根据补助资金申请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开展治理

长期坚持

黄色

长期坚持

当地乡镇(街道)

自然资源局

各县(市、区)

 

44 

地质灾害

威胁5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点约1800个

采取群测群防,做好巡查、监测和防范

长期坚持

蓝色

长期坚持

当地乡镇(街道)

自然资源局

各县(市、区)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0年--月--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