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7-10 16:38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三明市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6日

  

  三明市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管理“严起来”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工作机制,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核实判定卫片执法图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卫片执法图班进行分析比对,实地核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合法性判定。

  (二)依法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制止,依法查处,积极推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在依法依规和对人对事处理到位的基础上,通过拆除复耕、毁闭或补办用地用矿手续等措施切实消除违法状态;涉及到林地、农村宅基地、违反规划行为建设等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交,做好记录和跟踪工作。

  (三)评价日常执法工作成效。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通过季度卫片执法成果与我省“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成果进行比对分析,对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进行评价,全面提升日常执法监管水平。

  (四)开展约谈问责。市局将参照省自然资源厅的做法,对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严重、违法用地总量靠前、查处整改工作较慢和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地方,报请市政府进行警示约谈,督促限期整改,符合问责条件的,依法启动问责。

  三、检查对象和填报系统

  (一)检查对象。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0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二)填报系统。原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不再使用。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与自然资源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全面对接后,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在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核查填报。

  四、时间安排

  市局依据季度卫片执法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督促指导、数据审核、成果分析等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及时核查、填报卫片数据,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相关工作成果。

  (一)季度工作成果。2020年4月30日前、10月20日前,要采取快报方式,通过执法监管平台上报第一、三季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并分别生成《第一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情况快报》《第三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情况快报》上报市局。

  (二)半年度工作成果。2020年7月20日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完成第一、二季度卫片数据的核查填报,通过执法监管平台上报半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并形成半年度工作成果报告上报市局。

  (三)年度工作成果。2021年2月20日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开展查处整改数据更新(注意: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不再作为违法统计)、数据审核、督导验收和约谈问责等工作,通过执法监管平台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并形成年度工作成果报告上报市局。

  (四)成果上报要求。以上工作成果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同时以纸质和电子件形式上报(涉及军用土地图斑的,要通过机要途径报送)。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上报的工作成果等纸质文件,具体样式以综合管理系统为准,内容必须与通过综合管理系统上报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卫片执法工作作为自然资源工作重中之重,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明政办〔2016〕156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充分,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技术力量,解决卫片执法工作中的技术和业务支撑问题,推进卫片执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数据填报。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标准进行图斑性质判定和系统数据填报,确保图斑判定、数据填报和实际情况一致。严禁将违法用地判作设施农用地或临时用地;将未贯通道路、以建设为目的的推填土或平整土地判作实地未变化;将未拆除复耕判定为已拆除复耕,将非用地、用矿审批手续判作用地、用矿审批手续等;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和市局相关科室要对上报的图斑信息及逻辑关系等情况进行集中逐宗实地核查和逐宗审核,杜绝错报、瞒报、漏报。对玩忽职守、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严肃查处整改。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部党委“严起来”的工作要求,敢于较真碰硬,对卫片执法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依程序,逐宗对人对事查处到位,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对严重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侵占自然保护地、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等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市局将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联合查处等措施,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进展,直至全面消除违法状态。市局将每季度选择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通报。

  (四)压实责任主体。各地要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相关规定,结合国家自然督察及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情况,对存在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较多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农用地大量毁坏;违法采矿情况突出;自然资源日常监管保护不力,查处整改违法行为不积极不主动,整改落实不到位,查处整改到位率和违法状态消除率较低;严重虚报、瞒报数据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及时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并约谈、问责情况向上级部门报送。

  (五)注重建章立制。要充分应用季度卫片执法成果,进一步加强各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工作,同时结合信访举报、日常巡查等情况,推动日常执法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要建立健全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工作机制,通过相互印证比对,分析日常执法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要利用卫片执法工作的契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体制,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共同责任机制,有力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市局相关科室联系。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联系人:傅永明,电话:8255050;矿产卫片执法工作联系人:王立志,电话:828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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