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漫画“八不准” | ④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0-09-05 17:30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本期推出《漫画“八不准”》之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导 读:村民黄某占用自家承包的耕地建房,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拒不执行,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相关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了其建在自家承包地上的房屋。
村民黄某,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在承包耕地上建房。
当地相关部门依法对黄某作出自行拆除房屋,恢复土地原貌的行政处罚。
在法定期间内,黄某未自行拆除。当地相关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被执行人的损失,将其房屋的门窗等附属设施先予拆下移至指定地点妥善保管,然后施行拆除工作。
案 情:村民黄某,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在承包的耕地且属滑坡地带上建房居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且该房修建于地质灾害的滑坡地带,下临省道公路,给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及行人安全造成威胁。当地相关部门依法对黄某作出自行拆除房屋,恢复土地原貌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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