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下午,福建省沙县公安局民警在三明市三元区抓获张某、刘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成功侦破一起“捡钱分钱”方式的街头诈骗案。
10月2日10时许,沙县居民陈某步行途经县城西大桥桥下时,看到走在前方的一名男子掉落了一沓现金,随后另一名男子迅速上前踩住现金待失主走远后捡起。捡钱男子自称刘某,他告诉陈某,见者有份,自己愿意跟陈某均分这笔钱。竟有此等好事,陈某便和对方协商如何均分。就在这时,丢钱男子回来寻找,刘某称现金交由陈某保管,自己去应付丢钱男子,但担心陈某独吞现金,要求陈某将随身的贵重物品作为抵押,陈某随即将佩戴的金项链交给刘某。不料,刘某与丢钱男子迅速逃离,这时陈某才发现捡到的现金就是一沓白纸,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沙县公安局民警分析,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一般是两人合作,一人扮演“丢钱者”,另一人扮演“捡钱者”,以“捡钱分钱”的方式迷惑被害人,使得被害人信以为真,“主动自愿”地交出钱款、贵重物品。如果被害人识破骗局,嫌疑人则会采取乘机调包、抢夺等手段实施犯罪,取得被害人的钱财。整个作案过程紧凑连贯,往往被害人来不及思考就已经被骗。
此外,犯罪嫌疑人通常选择中老年人作为行骗对象,充分利用他们防范意识较差、思维较为简单、反应缓慢的特点。嫌疑人行骗手段虽不高明,但能屡屡得手。
警方提醒广大中老年人,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莫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给骗子可乘之机,一旦遭遇诈骗,务必及时报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