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启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4-11-25 17:39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我国民营经济活跃的重要沿海省份,去年,福建在全国率先提出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写入中央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先行。为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审议并通过了《福建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启动为期三年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

  《实施方案》围绕服务大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民营企业、服务保障闽台经贸融合以及助力“企业走出去”等提出了29项具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并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

  《实施方案》中,着重提出了深化“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行动,通过深入调研分析企业的法治需求,持续深化“千所联千会”活动,常态化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同时,利用全省298个“蒲公英”法治文化阵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沉浸式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在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的具体措施,包括制定省级贯彻落实方案,持续推进“法律三进”活动(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实施“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并举办“民营企业家学法”大讲堂,分级分类加大对民营企业家法治培训力度。

  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和台胞的主要祖籍地,福建省紧贴台胞台企的法律需求,创新涉台法治宣传方式。《实施方案》鼓励支持台胞参与“蒲公英”志愿普法行动,并持续开展涉台普法行动,为在闽台胞台企提供便捷化的普法服务。

  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林安泰表示,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是福建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助于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