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启动明溪胡坊至三元岩前高速公路项目(三元段)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元区岩前镇,用地总面积145.3168公顷,其中拟征收土地面积141.76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岩前村剪仔峡莆炎高速公路,西至白叶坑村大坑,南至星桥村银树坑北侧山头,北至岩前村、下寨村、星桥村、横坑村、增坊村、白叶坑村山地,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红线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明溪胡坊至三元岩前高速公路项目(三元段)建设,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征收土地权属情况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41.76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1、拟征收岩前镇增坊村集体土地23.339公顷;
2、拟征收岩前镇岩前村集体土地14.3491公顷;
3、拟征收岩前镇星桥村集体土地30.3344公顷;
4、拟征收岩前镇下寨村集体土地42.9428公顷;
5、拟征收岩前镇白叶坑村集体土地29.7683公顷;
6、拟征收岩前镇横坑村集体土地1.0334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启动征收时间
拟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22日,由岩前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岩前镇和增坊村、岩前村、星桥村、下寨村、白叶坑村、横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增坊村、岩前村、星桥村、下寨村、白叶坑村和横坑村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由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红线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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