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开发的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土地收储地块范围内的征收、安置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收储资金的使用管理。
2.市国土资源规划所:承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编制、辖区内土地条件调查与质量评价、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评审、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评审等相关具体工作。
3.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负责城市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乡村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并参与编制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前期研究,并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拟订等工作。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承担市区土地登记、房屋产权登记、林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5.市国土信息与土地整治中心: 负责数字三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6.市测量队: 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应急性测绘、地籍测量、房产测量、规划管理的指标复核、放线、竣工、管线测量、“数字城市”地理信息管理数据建设、测绘产品质量检查,其他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和管理相关的技术服务。
7.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和建设勘察、测绘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组织测绘成果验收和参加城乡建设项目的放验线。
8.市测绘站:承担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测绘成果汇交及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地图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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