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推进“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和区域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明自然资发〔2021〕19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区域评估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推进“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和区域评估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号)、省工改办《2021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闽建审改函〔2021〕11号)部署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区域评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涵盖了建设项目从谋划确定到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涉及自然资源、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自然资源作为牵头部门之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主动靠前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保障项目建设时序。

  二、完善项目生成机制。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功能,联合发改部门组织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等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工作平台开展前期研究工作。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运行规则》,明确工作职责,保障项目策划发起、合规性审查、项目协商的运行机制流畅。

  三、加快平台数据建设。加强各类空间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各类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梳理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参照数据标准规范及信息共享目录,加快数据录入,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指标统一、政策协同的“一张蓝图”。按照应入俱入的要求,协同各相关单位及时完成该部门涉及空间管控的数据录入。

  四、统筹项目建设要点。对于通过合规性审查,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项目主管部门配合,协同推进项目前期有关工作。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支持用地单位提前开展规划、土地等手续办理的准备工作,提前开展环评、水保、节能、地灾、交通影响、社会风险稳定等评估,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五、深化落实区域评估。推行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等统一组织对矿产压覆、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气候可行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节能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实施区域评估的,各园区应将区域评估成果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录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进行数字化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应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区域评估要求。

  六、鼓励开展代办服务。遵循“自愿委托、无偿服务、依法实施、协同联动、高效便民”的原则,土地收储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等专门机构可提供代办服务,在项目供地、选址前提前开展土地勘探、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物考古等服务,提升后续审批手续效率。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真抓实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区域评估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会商共建聚集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对改革措施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将予以约谈、通报。

  文件链接:《三明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