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土资综〔2016〕195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三明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30日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精神,切实推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普及率,不断提升信息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工作方案,逐项逐条抓落实,做到全面彻底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细化条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我局的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主要领导)。
2、公开办理事项中的办事规程、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事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法律依据、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申报、在线投诉及办事结果等。
3、公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国土知识,工作动态、行政审批、规划计划、行政处罚、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部门文件、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征地拆迁、资金信息、党建工作。
4、每个季度需公开市区用地预审情况、用地审批情况、采矿权统计情况、财务信息。
5、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所有主要业务工作的政策运行情况和最终结果都予以公开。
6、其他可以公开的有关重大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2016年《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提供依申请公开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公开时间和形式
1、常规性内容在我局门户网站上长期公开。
2、经常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如建设用地审批、征地安置补偿办理事项等。
3、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实行事前事后公开。凡事前需要群众知道的事项在事前公开,如专题专项工作等。
4、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予以公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应填写信息公开送审签发单,及时反馈办公室,以便信息及时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预防腐败,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重要手段。切实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对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监督工作,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公开内容。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实事求是和为服务群众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和我局《2016年度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自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三)强化督促检查。
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业绩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责任
为确保每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对照《2016年度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认真梳理各自工作任务,按照公开事项、内容及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和更新;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对信息编写、收集、整理,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内部审查和送审工作;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进行信息质量的初步审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负责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进行严格的审查。
六、责任追究
市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这项工作做得是否扎实,将直接影响我局年终目标考核分值,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凡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公开或未在信息发生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的,以及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按规定及时答复的出现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情况,将进行责任追究。
附表:2016年度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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