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明因保管不善,将明房权证字第133916号,明国用(2009)字第0306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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