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明国用(1999)字第02353号
沈幼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50404004007GB00080F00010032
三元区新市南路297号1幢602
2
3
公告单位: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