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罗志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10-09 17:08

  罗志升因保管不善,将明国用(2016)字第0265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志升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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