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郑宝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4-10-21 17:21

  郑宝生因保管不善,将明房权证字第403871号、明国用(2005)字第0101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宝生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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