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张宝娣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4-10-29 17:33

  张宝娣因保管不善,将明房权证字第100764号、明国用(2001)字第048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宝娣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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