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雷莲英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4-10-31 17:47

  雷莲英因保管不善,将明国用(2000)字第092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莲英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