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连海梅、吕开国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4-11-13 16:4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钱薛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新市中路239号2幢2306

明房权证三元字第11001903-1、11001903-2号

连海梅

钱薛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新市中路125号2幢501

明房权证字第048450号,明国用(2005)第3329号

连海梅

林淑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青山二村30B幢402

明房权证字第112918号,明国用(2004)第8181号

吕开国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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