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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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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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笑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闽光北路112号1幢1101 |
闽(2020)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06208号 |
冯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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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友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工业中路41号60幢304 |
明房权证字第139667号、明国用(2010)字第05452号 |
任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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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友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工业中路36号2幢负一层22号车位 |
闽(2021)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8262号 |
任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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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友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工业中路36号5幢1703 |
闽(2021)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08649号 |
任月艳 |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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