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朱跃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5-10-27 16:51

  朱跃华因保管不善,将明房权证字第141428号,明国用(2010)字第050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跃华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