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王冬荣、郑连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5-11-07 17:28

  王冬荣、郑连妹因保管不善,将三元10001248-1,三元10001248-2、明国用(2011)字第019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冬荣、郑连妹

  2025年11月0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