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大焙坑村民委员会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5-12-03 17:54

  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大焙坑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 元政林证字(2004)第0012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林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三元区中村乡大焙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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