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2)三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174号
柯美琴
抵押权
350404002003GB00006F00200030
三元区滨江新城20幢903
公告单位: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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