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吴韶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5-12-30 17:57

  吴韶星因保管不善,将梅列15002046、明国用(2015)字第030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韶星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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