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邓享平、庄娟梅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1-06 17:4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邓坤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崇宁路19幢502

06638、明国用(2009)字第02117号

邓享平、庄娟梅

邓坤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崇宁路19幢602

06639、明国用(2009)字第02118号

邓享贵、庄娟梅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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