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吴秀萍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1-09 17:54

  吴秀萍因保管不善,将闽(2018)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017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秀萍

  2026年01月0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