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姜有森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1-12 17:06

  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忠山村村民姜有森因保管不善,将 元政林证字(2005)第00703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林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有森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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