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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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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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聿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东乾三路89号城发天悦湾3幢负一层C38号机械车位 |
闽(2024)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3684号,闽(2024)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3685号 |
王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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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聿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东乾三路89号城发天悦湾3幢601 |
闽(2024)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3508号,闽(2024)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3509号 |
王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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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后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工业南路159号5幢12号全部房产 |
三元12002207、明国用(1993)字第00741号 |
黄秀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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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后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工业南路159号4幢6号全部房产 |
01239、明国用(1993)字第00752号 |
黄秀莺 |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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