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刘春红、罗菊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2-26 17:45

  刘春红、罗菊章因保管不善,将明国用(2013)字第06241号、三元13002011-1,三元1300201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春红、罗菊章

  202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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