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吴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2026-03-06 18:00

  吴贞因保管不善,将梅列13001496、明国用(2013)字第028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贞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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