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吴兴富、吴高桔、李美兰、陈福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时间:2026-02-28 18: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林淑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复康路33号3幢701

三元13002490-1,三元13002490-2、明国用(2013)字第07079号

吴兴富、吴高桔

陈兴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新市南路8号3幢405

710288、明国用(2010)字第02594号

李美兰、陈福市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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