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叶效舟、张宜珍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3-17 17:4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
叶卓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绿岩新村81幢前楼303 |
038349、明国用(2000)字第14393号 |
叶效舟 |
|
李振威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复康路33号3幢702 |
三元12002782、明国用(2012)字第06387号 |
张宜珍 |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