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陈进明、潘华文、范桂英、张雨萌、张哲隽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4-24 17:4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陈昌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龙岗坊7幢508

梅列11006001、明国用(2012)字第00310号

陈进明

陈吾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富兴路15号10幢702

109904、明国用(2003)字第05410号

潘华文

张希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牡丹新村32幢601

梅列13001771-1,梅列13001771-2、明国用(2013)字第03525号

范桂英、张雨萌、张哲隽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