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王海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5-11 17:57

  王海芳因保管不善,将三元12001287、明国用(2012)字第0301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海芳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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