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张明发、卢群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5-11 17:59

  张明发、卢群姬因保管不善,将明国用(2014)字第05677号、三元14002491-1,三元14002491-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明发、卢群姬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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