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范炜平、潘宝玲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5-25 15:57

  范炜平、潘宝玲因保管不善,将闽(2023)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0955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炜平、潘宝玲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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