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君因保管不善,将梅列16001220、明国用(2016)字第024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丽君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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