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黄丽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5-25 15:59

  黄丽君因保管不善,将梅列16001220、明国用(2016)字第024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丽君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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