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阮治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6-26 18:37

  阮治元因保管不善,将闽(2023)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117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治元

  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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