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龚洽英、林莉、朱晋尧、周美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时间:2026-07-06 18:1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黄玉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工业中路159号9幢110

023337、明国用(1999)字第12477号

龚洽英

朱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乾龙新村366幢609

闽(2017)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01174号

林莉

朱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高岩新村83幢604

403025、明国用(2004)字第01248号

朱晋尧

王家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元区富岗新村37幢502

034999、明国用(2000)字第15135号

周美华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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