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龚洽英、林莉、朱晋尧、周美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时间:2026-07-06 18:1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1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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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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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工业中路159号9幢110 |
023337、明国用(1999)字第12477号 |
龚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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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轶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乾龙新村366幢609 |
闽(2017)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01174号 |
林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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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轶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高岩新村83幢604 |
403025、明国用(2004)字第01248号 |
朱晋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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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元区富岗新村37幢502 |
034999、明国用(2000)字第15135号 |
周美华 |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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