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李吉贵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2026-07-22 18:15

  李吉贵因保管不善,将闽(2022)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35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吉贵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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