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吴秀琴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时间:2026-07-22 18:1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8-8248264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吴钟富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台溪村橄榄坑-28亩

梅政林证字(2015)第00125号

吴秀琴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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