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桂芳、黄鸿因保管不善,将闽(2023)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39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桂芳、黄鸿
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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