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莘口村民委员会(茶岭小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时间:2026-08-11 18:15

  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莘口村民委员会(茶岭小组)因保管不善,将 元政林证字(2004)第0096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林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韵新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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